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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市级青年文明号的申报、自查及摘牌工作,现将淄青号发[2008]2号文件转发如下:
淄博市青年岗位能手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文件
淄青号发〔2008〕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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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07年度淄博市青年文明号、
淄博市青年岗位能手的通知
各团区县委、团工委,各大企业团委,市直各部门团委,市青年岗位能手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团结带领全市各级青年文明号集体和广大青年积极投身建设殷实小康、构建和谐淄博实践,根据《淄博市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规定,淄博市青年岗位能手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以下简称市组委会)决定从今年5月中旬开始至6月10日,开展2007年度淄博市青年文明号和淄博市青年岗位能手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级青年文明号的复核、自查、抽查工作
2005、2006年度淄博市青年文明号的复核工作由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或团区县委负责组织,认真填写《淄博市青年文明号自查情况登记表》,于5月底前报市组委会办公室(团市委工农青年部)。市组委会办公室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进行抽查,对复核合格者发文继续予以认定;对不按规定参加复核或复核不合格者,下达《戒勉通知书》,对仍无改观的,发文予以撤销。同时,对省、国家级青年文明号进行抽查,对不合格的,下达《戒勉通知书》,根据整改情况,向省组委会办公室提出建议。
二、2007年度淄博市青年文明号、淄博市青年岗位能手的申报评选工作
1、淄博市青年文明号申报条件
淄博市青年文明号的评选标准见《淄博市青年文明号管理条例》(登陆淄博共青团网站─组织机构—工农部)。今年对2004年度淄博市青年文明号单位进行摘牌,如符合申报条件可重新申报
(占今年名额)。
2、淄博市青年岗位能手申报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勤奋工作,敬业爱岗,遵纪守法。
(2)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注重基层和一线职工),曾获得过县级青年岗位能手称号;在本行业(系统)组织的技能比赛中获工种前五名或市级以上青年职业技能大赛中的获奖(已获市表彰的不重复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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